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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安胎租了一套房谁知甲醛严重超标
发布时间:[2015-7-16]  查看次数:3155


租来的房子甲醛超标,许先生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,但遭到房东拒绝。近日,相城区法院判决了一起因出租房甲醛超标引起的消费纠纷。
为了给妻子安胎,许先生挑选了一套安静、舒适的公寓,与房东签订了为期10个月的租赁合同。谁知入住后,他感觉房屋的装修材料散发出刺鼻气味,找人检测后,发现室内甲醛严重超标。许先生担心会对孕妇及胎儿健康造成影响,便与房东协商,要求提前解约并退还剩余房租。但房东贾某却认为,许先生在看房时并未对室内空气提出质疑,现在租房尚不满十个月租期就要求解约,属于违约行为,因而拒绝解除合同。无奈之下,许先生向相城法院起诉。
法院查明情况后认为,由于房屋存在安全隐患,许先生继续居住将会危及身体健康和安全,致使许先生不能实现租赁所要达到的正常居住的合同目的,因此许先生解除合同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,因此判决解除合同,房东返还租金,并支付违约金。
法官提醒
消费者在租房时除了要注意审核房屋房产证、房东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以外,对室内空气质量也不应忽视。根据合同法规定, 在租赁合同中,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,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租赁物的质量不合格,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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